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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进一步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3    来源: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宿州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宿州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皖政〔2018〕20号),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新形势下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协同联动,重点扩大、培育和引导生产、生活、管理等领域的信息消费需求,不断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的美好宿州提供强大动力。

  (二)发展目标。

  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宽带应用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显著提升,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县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实现全覆盖。

  (三)重点领域。

  生活类信息消费。推广便民惠民的信息消费服务新业态,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基层群众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等。

  生产类信息消费。培育消费升级的新型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生产应用的新型信息技术服务,面向产业链拓展的网络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移动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提供高效、快捷的公共服务,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不断优化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功能,方便广大群众。重点发展面向便捷出行的智能交通服务、面向精准协同的数字城管服务、面向社会综合治理的公共安全服务等。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重点引进推广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前沿信息产品。

  二、扩大信息消费供给

  (一)推动信息消费终端产品创新升级。

  扩大信息消费新型终端产品供给。支持智能电视、智能冰箱、智能空调、智能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和厨卫电气、空气净化、健康饮水等小家电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发展家庭网关、三网融合机顶盒、家庭影音、家庭安防等家庭数字产品,推广“智慧家庭”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专栏1:智能终端创新工程

  鼓励各县区、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和生产,构建全市智能终端差异化聚集发展格局。鼓励各县区、园区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到2020年,培育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20个。

  (二)拓展信息消费行业应用。

  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推广应用。建设公交服务、出租车监控、交通信息发布、指挥调度等平台,构建绿色安全的智能交通体系。发展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推广农业物联网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在民生领域推进广覆盖、易使用的智慧应用和电子产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配合)

  专栏2:智慧交通建设工程

  支持车联网、云计算集成平台、车载智能终端等。鼓励发展汽车共享分时租赁新型发展模式。

  (三)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创新创业主体开放技术、管理等资源。加快信息消费领域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设计、测试、生产、运营、维护等创新创业服务。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配合)

  专栏3:信息消费众创空间建设工程

  支持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开展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创业孵化等,推动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发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生态化发展,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企业征信、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服务,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探索线上线下孵化模式。总结推广双创平台建设先进模式,到2020年,全市重点建设发展2个信息消费众创空间。

  专栏4:云计算产业聚集发展工程

  积极布局云计算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吸引云计算产业资金、企业、人才入驻,加快产业发展,为宿州市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和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应用服务。基于宿州市在安徽省内定位为云计算存储基地,为安徽省内外动漫、游戏、软件、物流等蓬勃发展的各大产业园区提供按需使用、弹性扩容的一站式IT支撑服务,为省级公共、民生服务等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发挥区位、土地、能源、基础设施等优势,针对华东地区成本高、需求大的痛点,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为华东地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云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扶持,通过打造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及云产业园区带动产业聚集,将宿州市建设成为影响全国的云计算产业重要聚集区。

  (四)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方式。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原创能力建设,鼓励宿州优秀文化数字资源开发,创作适应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传播特点的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加快建设系列品牌产品,形成相对成熟的数字出版产业合作关系和商业运营模式。推进新兴动漫、网络游戏、沉浸体验、数字艺术和文化装备等产业发展,加快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信息业深度融合创新。促进广电、电信双向进入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统筹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农家书屋项目,加快推进乡镇数字影院建设,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专栏5:数字文化服务工程

  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挖掘宿州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宿州特色公共数字文化产品。鼓励和支持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开发具有正能量的宿州题材、宿州元素的优秀作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

  (五)发展智慧教育和智能医疗。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逐步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新业态管理规范,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推广网上预约、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促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信息技术间的产业融合,发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服务。鼓励智能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开发应用,培育健康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配合)

  专栏6:智慧应用示范建设工程

  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等融合发展,大力建设智慧应用公共平台,推广智能产品应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推进智能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小镇等建设。

  (六)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统筹物流、仓储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发展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进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鼓励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引导传统服务型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电子商务,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等配合)

  专栏7:共享车间建设工程

  依托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工厂、智慧车间、数字车间等载体,建设一批第三方共享车间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推进行业垂直领域的产能、渠道、人才、原材料等资源共享,面向行业垂直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和消费者定制提出共享服务。重点推进医药化工、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行业先行试点,提供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资源共享等支撑服务。争取到2020年建成2个共享车间。

  三、促进信息消费普及

  (一)推动信息接入提速降费。推进“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建设,深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全面推动宽带提速升级。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统筹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逐步推进向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本)演进升级,大幅提升流量疏通能力和业务承载能力。引导和推动电信企业落实国家关于降低网费的相关要求,开展宽带免费提速和降价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电信运营商等配合)

  专栏8: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工程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移动通信网络规划体系,构建以4G网络和WLAN(无线局域网)为互补的无线宽带网络格局,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和四县县城重要办事大厅、主要商业街区、旅游景点、产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均实现无线宽带免费接入。开展窄带物联网在工业生产、车联网、智能抄表、数字家庭等领域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试验网、试商用和商用网络建设步伐,力争2020年启动商用。进一步加大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网络信息化整体水平。到2020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

  (二)增强信息消费现场体验。开展市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创建工作,支持县区、园区建设综合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平台,通过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专栏9:信息消费体验工程

  综合智能语音终端产品、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等信息领域消费产品,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体验馆、广场、小镇等),鼓励发展无人超市、无人餐厅等领域新零售消费体验店。到2020年底,体验中心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园区。

  (三)加强信息消费宣传推广。加快信息消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宣传、推广和普及。积极争创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通过互联网新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发展氛围,开展“信息消费日”“信息消费县区行”等宣传活动,促进信息消费需求增长和环境优化,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加大信息消费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力度,各县区、市管各园区每年应组织开展多种信息技能培训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配合)

  (四)提升农村地区及特殊群体信息服务水平。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实现100%的行政村通光纤,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3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设完善面向全市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和移动智能终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电信运营商等配合)

  四、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鼓励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网信办、市编办、市质监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各电信运营商等配合)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结合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宿州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并依法依规在“信用宿州”网站公示,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各电信运营商等配合)

  (三)保障信息消费安全。依法督促平台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和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牵头单位、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定重大示范项目,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问题提请市政府研究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实施,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等配合)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型信息消费产品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积极发挥市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及相关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重点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公共平台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配合)

  (三)加强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实施统一、规范的信息消费统计标准和监测制度,推动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时监管信息消费运行状态,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开展信息消费发展情况评估。加强督查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将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区、园区目标管理考核,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统计局等配合)

上一条: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市区城镇土地 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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